卖二手房交易注意事项

导语 房屋作为一种特殊的商品。依据法律规定,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必须签订书面的、由政府有关部门制定的格式合同,该房屋买卖合同作为产权转让登记的重要凭证,是买受人取得房屋产权,即标的物(标的物是房屋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物权转移的主要和重要文件。

  卖二手房交易注意事项


  房屋作为一种特殊的商品。依据法律规定,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必须签订书面的、由政府有关部门制定的格式合同,该房屋买卖合同作为产权转让登记的重要凭证,是买受人取得房屋产权,即标的物(标的物是房屋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物权转移的主要和重要文件。合同规定了标的物的质量、面积、单价、总价等。

  辨别信息真伪,核实房屋状况

  现在的人买房,寻求房屋信息,主要从三个方面,一是从网上或报纸上搜索房屋信息;二是通过中介公司推荐的房屋信息;三是亲朋好友介绍的房屋信息。对于来自方方面面的信息,作为买方难以辨别信息真伪。详细的房屋信息必须与登载信息的卖房人或中介公司联系,详细了解房屋的权属、房屋的实际状况。房屋的建筑年代和房屋的规划用途应以房产证上记载的或房产登记部门出具的权属证明为准。房屋的权属瑕疵,是指该房产是否设定抵押权、是否被司法或行政限制,是否被拆迁冻结,购房人可以要求房屋权利人提供房产登记部门出具的相关权属证明。购房者还要了解该房屋里的户籍人员情况,是否是权利人或与权利人的关系,权利人能否有权将户籍人员的户口迁出,尤其是学区房。

  选择正规中介,签订委托合同需谨慎

  不论你委托给中介出售,还是中介为你物色买家,你一定要谨慎对待。要认真了解该中介机构是否有营业执照,是否取得房地产经纪企业备案证明。

  卖方在选择好中介机构,在签订房屋委托出售合同时,一定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一是要明确出售的房屋总价包含哪些项目,税费如何承担,千万不要采取价格、税费包干,超出部分归中介的方式;二是要明确委托中介的具体事项及中介应尽的责任;三是要明确委托期限及委托方式,是独家委托还是非独家委托,不能轻易收取中介给付的所谓定金;四是明确中介佣金的标准和支付时间,明确若中介未能促成交易的,委托期限到后,卖方是否支付中介的服务费,避免后期扯皮;五是要明确双方的违约责任。

  防范阴阳合同保障自己的权益

  房地产买卖在办理房产转移登记中,按照政策法规,双方应交纳相应的税费。但买方或卖方往往为逃避税收,隐瞒真实的交易价款,在办理房产转移登记时,提交给房产登记部门的买卖合同中有意压低价款,以达到少缴或不缴税费的目的。但此种做法带来的后患无穷。首先,若买方以登记部门受理的合同价款及填报的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中的价款进行付款,卖方则无可奈何,难以收回全额房款;其次,若买方因填报的价款过低,无法贷到一定额度的贷款,则无法支付卖方的房款。另外买方很可能在下次卖房时,在按买卖差额款交纳营业税时,因买价过低,差额过大,而需多交营业税。因此,双方千万不要只看眼前利益,而留下后患。

  房屋与土地的不可分割性。在买受人支付合同约定的价款后,在取得房屋所有权的同时,也取得了该房占地的土地使用权。土地是属国家所有,是禁止所有权买卖的,但可以支付一定价款后取得土地使用权,这样,房屋才有赖以“立足”的地方。房屋与土地的不可分割性,决定了在取得房屋所有权时同时取得土地使用权。

  房屋买卖合同订立前,因转让房屋所有权可能涉及第三人的利益。因此,法律规定,转让出租房屋,应提前三个月或按照租赁合同中约定事宜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

  房屋买卖合同签订生效后,双方当事人应当向房地产交易中心提交有关证件,经审查符合房屋买卖条件,办理过户手续(或产权证)后,房屋所有权才算转移,即出卖人才算将标的物交付。未经过户登记(或产权登记)的,买受人交付了合同约定的费用,仍没有占有该标的物,这一点是与一般买卖合同的明显区别。

关注更新
返回本地宝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