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局营业单位注销登记办理程序
导语 适用于依照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登记的营业单位的注销登记;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一般均应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均应由出资人加盖公章并署明与原件一致。
工商局营业单位注销登记办理程序
窗口单位:定西市行政服务大厅工商局窗口
项目类别:核准类承诺件
办事程序:窗口受理企业科长审核分管副局长审批窗口发通知书公告
申报材料:
1、《营业单位注销登记申请书》(出资人盖章);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出资人盖章);
3、出资人出具的债权债务清理文件;
4、营业单位的《营业执照》;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它文件;
注:适用于依照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登记的营业单位的注销登记;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一般均应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均应由出资人加盖公章并署明与原件一致。
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不收费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
窗口电话:5985046 查询热线:5985204
地址:定西市安定区中华路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