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局营业单位注销登记办理程序

导语 适用于依照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登记的营业单位的注销登记;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一般均应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均应由出资人加盖公章并署明与原件一致。

  工商局营业单位注销登记办理程序


  窗口单位:定西市行政服务大厅工商局窗口

  项目类别:核准类承诺件

  办事程序:窗口受理企业科长审核分管副局长审批窗口发通知书公告

  申报材料:

  1、《营业单位注销登记申请书》(出资人盖章);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出资人盖章);

  3、出资人出具的债权债务清理文件;

  4、营业单位的《营业执照》;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它文件;

  注:适用于依照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登记的营业单位的注销登记;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一般均应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均应由出资人加盖公章并署明与原件一致。

  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不收费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

  窗口电话:5985046 查询热线:5985204

  地址:定西市安定区中华路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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