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预防与自救
导语 交通事故预防与自救
交通事故预防与自救
1、行路安全
(1)、事故预防
横过马路时走人行横道、过街天桥或地下通道。
过人行横道时“红灯停,绿灯行”;通过时,应先看左后看右,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迅速通过。
学龄前儿童、精神疾病患者、智力障碍者出行应有人带领。
注意
不要跨越或倚坐道路隔离设施,不要扒车、强行拦车或实施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其他行为。
不要在街上滑旱冰、踢足球等。
不要在机动车道上兜售物品、卖报纸、散发广告传单等。
夜间行走时要特别注意:走行人多及照明充足的街道,避免阴暗的巷道;走在人行道中间,朝与汽车相反方向走。
(2)、事故应对
与机动车发生事故后,应立即报警,并记下肇事车辆的车牌号,等候交通警察前来处理;遇到撞人后驾车或骑车逃逸的情况,应及时追上肇事者或求助周围群众拦住肇事者。
与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后,在不能自行协商解决的情况下,应立即报警。
(3)、救护措施
检查伤者的受伤部位,止血、包扎或固定。
注意保持伤者呼吸通畅;如果呼吸和心跳停止,立即进行心肺复苏法抢救。
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时,不要翻动伤者,立即拨打120或999求助。
2.、非机动车安全
(1)、事故预防
严格遵守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停车等信号灯时,不要越过停车线。
通过人行横道时,要注意避让行人。
拐弯时要伸手示意;不要抢行、猛拐、争道。
不要在机动车道内行驶,不要打闹。
通过铁路道口时,在火车到来前,自觉停在道口停止线或距道口最外侧铁路5米以外处。
(2)、事故应对
与机动车发生事故后,非机动车驾驶人应记下肇事车的车牌号,保护现场,及时报警;如伤势较重,要记下肇事车的车牌号并报警,求助他人标明现场位置后,及时到医院治疗。
非机动车之间发生事故后,在无法自行协商解决的情况下,应迅速报警,保护事故现场;如当事人受伤较重,求助其他人员,立即拨打122报警,并拨打120或999求助。
注意
与行人发生事故后,应及时了解伤者的伤势,保护事故现场并报警;如伤者伤势较重,在征得伤者同意的情况下,迅速求助他人将伤者及时送往医院救治。